浦东新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产生日期:2012-05-14 06:21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近日,由浦东新区纪委牵头,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一、明确检查内容。本次检查主要在新区的24个镇、374个村,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进行,即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现场察查看档案资料、个别单位访谈等。具体检查内容:一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二是镇、村两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情况;三是涉农监管平台管理情况;四是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情况;五是解决和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情况。
二、明确检查步骤。本次检查时间为三个月,共分四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成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农委、民政局、规土局、财政局、审计局和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的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制定检查工作方案等。二是自查自纠阶段。各镇须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上报新区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专项抽查阶段。由新区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职能部门组成7个检查组分别对镇、村两级进行专项抽查,各检查组对各镇的抽查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并提交新区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四是总结整改阶段。新区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各检查组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最终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形成新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长效管理机制。
三、明确工作职能。一是区纪委、农委和监察局在此次检查中,注重发挥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能,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规土局、财政局和审计局等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新区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做好联络协调、培训调研、典型宣传等相关工作,为检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各镇村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把专项检查作为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自查自纠和迎检整改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