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切实加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运作

产生日期:2012-08-17 07:07      来源: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运作,全面提高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水平,近日,浦东新区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浦东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工作制度》,切实将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具体措施是:

  一、明确监管范围。为更好地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功能作用,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将全区镇、村、队三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投资的全资、控股等企业全部纳入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监管的范围,以确保集体“三资”安全运行、保值增值。

  二、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区级层面。区农经部门每月定期对录入“三资”监管平台中的数据进行检查,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各镇,以便进行整改完善;同时将每月检查情况列入各镇年终农经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二是镇级层面。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和农经部门具体负责本镇集体“三资”数据采集,并安排专职信息员定期将数据录入监管平台。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集体企业须及时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报表上报镇责任部门,并由信息员将有关数据录入平台。同时,镇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监管平台日常的管理制度和维护制度,方便业务操作。三是村级层面。选择便民的地点设立“农民一点通”,明确专人进行定期管理,村所属集体企业也要及时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报表上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级信息管理员负责审核后,将报表上报给镇“三资”监管平台专职信息员。

  三、具体工作要求。各镇、村要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录入监管平台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特别是对各村“农民一点通”中的资产概况、收入支情况、集体土地收益、农龄公示及政策文件等公示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及时更新,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有效。同时,在做好数据录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档案规范管理的要求,将有关纸质档案资料整理成册,科学归档,并落实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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