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高桥镇七条措施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产生日期:2011-04-27 01:41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浦东新区高桥镇现有15个行政村,其中13个村级组织集体“三资”实行自我管理,2个实行村资镇管。近年来,该镇始终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截至2010年底,农村集体资金总额为3.15亿元,资产总额为16.88亿元,净资产总量为51955.80万元。该镇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机构。2007年起,该镇成立了“高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管委”),下设“高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集管办”),集管办作为镇集管委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承担镇集管委在投资决策、资产经营、业绩考核、经营监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决策服务与监管事务。目前各村也相应成立了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二、完善管理制度。近年来,该镇相继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纳入了一个有序的轨道。主要改革有《高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法》、《高桥镇镇级集体资产报损处置权限规定》、《关于加强镇级集体企业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规定》等。

    三、做好清产核资。从2008年6月份起,该镇相继对镇、村和队全资、参资企业所有资产分布情况,其中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由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清产核资工作计划,清查工作小组具体指导和协调镇、村、队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为了进一步摸清家底,该镇还聘请了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参与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对资产状况做出比较公正客观的评价和建议,出示一村一户的专项经济调查报告。对在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该镇还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的事项。

    四、开展民主理财。该镇15个行政村都成立了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各村集管委、民主理财小组在镇集管办的指导下,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开展各项业务培训,民主理财活动也作为基层民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规范村财务管理的必要程序,列入日常工作,确保让村民对村财务及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规范财务管理。基本完成 “十一五”末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目标,该镇对各村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本着规范有效的原则,分阶段、分批次推进15个行政村的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

    六、强化分类指导。该镇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分类,实行分类管理,具体指导。同时结合“难点村”的治理工作,对进入撤村程序的村采取分级负担相关费用的办法,即涉及村委公共管理服务、干部报酬等费用由镇财政负担,村民养老、合作医疗及正常的收益分配从村收益中负担,按实列支。

    七、试点网络化监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创新管理手段,该镇积极响应新区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网络化监管”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网络化监管工作。目前该镇15个行政村管理部门账务已全部纳入该系统,下一阶段还将把镇、村二级全资及控股企业也纳入该系统,最终达到镇、村和队三级全覆盖。同时,随着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建立和各村“一点通”平台的开通,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将通过网络监管的形式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