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建立联动调处机制 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产生日期:2011-12-19 07:2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奉贤区是2006年被农业部批准的首批全国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单位之一,也是本市第一个开展仲裁试点工作的区。近年来,该区坚持“协作配合、化解为主、稳定社会”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优势,以建立联动调处工作机制为基础,以提升镇(社区)、村纠纷调处质量为核心,形成了快速、便捷、高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预防、预警和化解体系,确保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区指导基层调处纠纷136件,接待农民群众信访或政策咨询106批次,涉及人数接近200人次。该区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一个联动工作机制。成立由区农委主任、区法院院长、区司法局局长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仲裁工作人员、法院审判人员、司法调解员组成,同时邀请区政府法制办一块参与。另外,在仲裁委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受理平台,区法院有关庭和区司法局(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专项小组,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指导和服务。
二、建立二项联动工作制度。一是联评工作会议制度。联动工作办公室每两个月召开案情联评会议,通报各方工作情况,分析纠纷案件产生原因,讨论和评议有关案件处理政策与法律应用等工作。二是联合办公制度。根据纠纷发生动态,联动办公室人员及时到镇(社区)进行处置纠纷联合办公,听取镇、村工作人员对典型案件的介绍,并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指导服务,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另外,对本区内出现棘手的、矛盾突出的、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纠纷(信访)案件,联动工作办公室立刻召开紧急会议,进行三方联动评议,深入分析案件,依法制定化解方案和措施。
三、明确三大联动工作职能。联动工作机构主要承担纠纷调处、案情评议、宣传咨询等职能。一是受理、调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矛盾,妥善、快速化解纠纷案件,并指导基层做好纠纷调处工作;二是开展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评议,探索解决矛盾的最佳途径,探讨法律法规的灵活运用;三是结合纠纷调处,宣传土地承包法律和“三农”政策,接受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有效地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