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成效明显

产生日期:2011-10-18 01:15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浦东新区自2009年起全面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完善工作,有效解决了本区农村土地在二轮延包中的遗留问题,建立健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进一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行为,全面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有效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浦东新区列入本次完善工作范围的21个镇286个村2864个组,已有2859个组完成土地承包关系的完善工作,占99.8%,涉及承包农户134462户,新签订承包(变更)合同88651份,发放(新发、换发)权证88857份,累计发放权证134085份,权证到户率99.7%。21个涉农镇的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已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并正常运行,承包信息、流转信息和调解信息基本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中心,以及镇纠纷调解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全部建立,区聘任了15名仲裁员,镇村聘请了385名调解员,纠纷调处及时、有效,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中心受理调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117起,受理仲裁案件6起,没有发生因稳定完善工作的不到位、政策不落实导致的群访、集访事件。

    浦东新区全面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浦东新区农办、农委主要领导逐镇走访各镇党政主要领导,各镇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动员,宣传政策,取得了极大多数老百姓的支持和理解,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完善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是区农委和农经站精心指导,服务到位。浦东新区在具体组织推进中,形成了月度例会制度、进度周报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并印发了多个工作文件。各镇也制定了相应的完善计划和推进时间,确保稳定完善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选择曹路镇和六灶镇两个具有代表性的镇试点先行。通过试点,对工作中所形成的文字、图片、音像材料等有序整理归档,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民主决策决议、农户承包合同(变更合同)、一户一表和权证发放登记等重要内容齐全,并按照档案规范管理要求,做到村、镇和区逐级归档,并落实专人规范管理,以规范的档案管理接受历史的检验。对试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剖析,制定了25个共性问题的操作口径,为面上其他各镇的推进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四是有针对性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对一些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始终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对法律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执行;没有明文阐述的,尊重历史、尊重民意,由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民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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