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崇明县鲜食玉米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崇明县农委、财政局:

你县《关于扶持崇明县鲜食玉米生产基地项目的请示》(崇农农〔2014〕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建设崇明县鲜食玉米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崇明县鲜食玉米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崇明县三星镇沈镇村6队、7队。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绿瑞蔬果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水泥道路、围栏等基础设施,大棚、喷滴管、泵站、冷库等生产设施和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88.13万元,其中土地平整、水泥道路、围栏等基础设施89.6万元,大棚、喷滴管、泵站、冷库等生产设施307.52万元,农业项目费用31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80万元,县财政资金31万元,自筹资金77.13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之日起的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崇明县鲜食玉米生产基地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6月13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