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崇明县庙镇鲜切花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3-09-22 07:05
来源:
柘林镇农业服务中心 孙华英
崇明县农委、崇明县财政局:
你县《关于扶持崇明县庙镇红掌切花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的请示》(崇农农〔2013〕35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县建设崇明县庙镇鲜切花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崇明县庙镇鲜切花生产基地(三期)。
二、项目建设地点
崇明县庙镇和平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瀛庙果蔬专业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玻璃温室,种苗引进及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17万元,其中玻璃温室360万元,种苗引进24万元,农业项目费用33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300万元,县财政资金33.36万元,自筹资金83.64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之日起的二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崇明县庙镇鲜切花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