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宝山区月浦镇2006年度部分设施菜田项目迁建的批复

宝山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宝山区月浦镇聚源桥村2006年度露地菜田设施建设项目调整建设的请示》(宝农委〔2014〕5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区将因国家征用及绿化造林项目等占用的月浦镇聚源桥村2006年建设的659.26亩露地设施菜田迁建,迁建新址占地面积663亩,其中钱潘村254亩、沈巷村177亩、段泾村101亩、长春村131亩。项目计划建设内容为水泥道路8685平方米、水泥明沟7790米。计划建设总投资352.9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26.83万元、管理费用26.14万元。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09]221号)的精神,对设施菜田实行占一补一,请你委按照要求组织实施迁建项目,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项目建成后将竣工资料报我委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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