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宝山区建设2006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宝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的《关于协助建设蔬菜菜田设施基地的函》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6年度菜田设施建设面积1837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300亩,建设地点为月浦镇聚源桥村300亩;露地设施建设面积1537亩,建设地点分别为月浦镇聚源桥村737亩,罗店镇北金村500亩,罗泾镇新陆村30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宝山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1997.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977.67万元,保护地设施752.03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268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984.25万元,区配套1013.45万元。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6年9月启动建设,2007年6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落实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1、宝山区2006年度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宝山区2006年度保护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宝山区2006年度露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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