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宝山区建设2008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8]198号
发布日期:
2008-06-30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蔬菜设施;项目;批复
宝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关于协助建设蔬菜设施菜田设施基地的函》(宝府[2008] 33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8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2058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93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杨行镇北宗村315亩,罗店镇联合村315亩,罗店镇天平村300亩;露地设施建设面积1128亩,建设地点分别为罗店镇联合村168亩,罗店镇北金村460亩,罗店镇王家村50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宝山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4284.0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1710.63万元,管棚设施2194.97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378.43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2142万元,区配套2142.03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8年6月启动建设,2009年6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
1、宝山区2008年菜田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宝山区2008年保护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宝山区2008年露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