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宝山区建设2015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的批复

宝山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2015年度宝山区设施菜田农业设施项目的请示》(宝农委〔2015〕18号)收悉,经评审,原则同意宝山区建设2015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5年设施菜田建设面积344亩,建设地点为杨行镇北宗村。

二、实施主体和经营主体

实施主体:宝山区农业委员会、宝山区财政局。

经营主体:杨行镇北宗村344亩为上海北宗农业专业合作社。

三、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1154.54 万元,其中工程投资1051.67万元,包括管棚设施668.35万元、附属设施347.93万元、水肥一体化辅助设施4.82万元、废弃物处理设施11.52万元、绿色防控设施16.56万元、农残检测设施2.50万元,管理费102.87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配套577.27万元,区配套577.27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实施期限

项目于2015年2月启动建设,2016年8月建成。

五、工作要求

1. 按照因地制宜、提升功能的原则,积极开展项目建设。通过高标准管棚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通过仓库、场地、净菜棚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蔬菜生产条件,提升蔬菜生产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通过绿色防控设施建设切实减少农药施用量;通过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灌溉能力和肥料有效使用率;通过农残检测设施建设提高上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通过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建成基地创建标准园,实现“五化”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2〕73号)的精神,组建设施菜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区级财政报账制、工程审价和财务审计制等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按时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此复。

附件:宝山区2015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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