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宝山区月浦镇长春村2006年度设施菜田项目部分迁建的批复

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你委《关于宝山区月浦镇长春种养实验基地菜田设施占补平衡项目的请示》(宝农委〔2021〕1号)收悉。月浦镇长春村2006年设施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31亩,因乡村振兴建设需要占用其中100亩。按照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同意你区在月浦镇沈巷村和段泾村两个地块合计116亩进行补建。

请你委按要求组织实施迁建项目,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并按照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要求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在迁建完成后将相关资料报我委备案。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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