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农村村庄改造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2号)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推进本市农村村庄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庄改造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三部门文件,要求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这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在村庄改造中(前称农村自然村落综合整治工作)试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既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使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又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和民主议事的积极性,引导农民出资出劳,改变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美好家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村庄改造,有利于促进农村环境整治,完善配套生活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彰显江南水乡田园风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基本原则和范围
实行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原则是: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直接受益,注重实效。必须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区县、乡镇财政的承受能力,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提高项目效用,防止盲目攀比,并向经济相对困难村倾斜。三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村级公益事业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受益面广,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属于准公共产品,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都有建设的责任。市和区县相关职能部门现有新农村建设扶持政策应聚焦农村村庄改造,落实资金,优先安排建设项目。对目前财政资金没有覆盖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式开展的村庄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绿化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列入财政奖补范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与现有支农项目的政策相衔接,既要防止已建成的项目出现奖补遗漏和空白,也要防止重复补助和奖励。
三、列入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条件
列入村庄改造的自然村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规划要求。属本市城乡规划体系中确定的中心村或规划保留的农村居住点,且农民居住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50户。
2、具有鲜明特色。注重体现产业特色、区域特点和文化特征,并能反映江南水乡的自然生态风貌。同时要与发展农村旅游和扶持经济相对困难村相结合。
3、农民积极参与。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农民有参与改造的愿望,具有自愿出资投劳的积极性,能自觉配合工程建设。
4、工作基础较好。村级组织在群众中有威信,组织动员能力较强,能运用民主协商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矛盾,财务公开,管理民主,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四、村庄改造资金的筹措
1、村民出资出劳。在农民房前屋后环境整理、拆除违章建筑、铺设进宅路、改厕改灶和庭院绿化等方面都要体现农民的主体作用,以农户承担农民出资出劳为主,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给予奖励。筹资筹劳的标准,要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承受能力确定。
2、集体经济组织投入。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要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安排村庄改造的资金,量力而行,不举债搞建设。
3、乡镇政府加大投入。要加强村庄改造的组织领导,搞好规划,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有条件的乡镇都要加大对村庄改造资金投入的力度。
4、市级财政实行奖补政策。市财政根据农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情况、项目考评结果等因素,实行奖补政策。奖补标准原则上为1万元/户,并根据区县财力,适当体现差别政策。村庄改造项目启动后,市级财政先预拨奖补资金70%到区县,30%资金在总结验收后,视村庄改造考评结果,由市给予奖励。
各区县应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开展。
5、筹集社会资金。要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为建设新农村出力,鼓励村内的企业家、个体经营户为家乡建设作贡献。
五、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和审批的程序
1、进行村庄改造一事一议民主议事。凡是村庄改造需实施的项目和需要村民筹资筹劳的数额,需经村民会议讨论。村民会议要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的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张榜公布。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农业部关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不得超过议事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不得平调使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
2、项目申报和审核。村级组织在经过一事一议村民会议通过村庄改造项目后,进行项目申报。提出申请的村必须符合村庄改造的基本条件,由村委会填写《本市农村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批表》、《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预算表》,列出具体改造项目、资金预算及来源,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区县政府。村庄改造项目计划由区县负责村庄改造的牵头部门会同区有关部门认真进行审核,并报送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备案和审查。
3、备案审查和审批。市农委、市财政局根据当年村庄改造的计划和预算安排,对各区县上报的项目组织相关委办进行会审,符合要求的列入年度农村村庄改造财政奖补范围,并下达到区县。由区县负责对村庄造项目进行审批。
六、切实加强对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区县政府要担负起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的责任,并落实配套资金,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乡镇政府是实施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编制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制订村庄改造的方案和实施计划,指导村级组织引导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鼓励开展一事一议工作。要加大对村庄改造的投入,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手续,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要加强改造后村庄的日常管理和养护,落实队伍和经费,提高养护水平和使用效率。
要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责任制。市、区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掌握试点工作进程,加强指导、协调和督查,确保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市农委、市财政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共同推动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等应作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要汇总相关资料,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附件:1、本市农村村庄改造实施项目审批表
2、村庄改造实施项目及资金预算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