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山区2009年农村村庄改造财政奖补计划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9]137号
发布日期:
2009-08-1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村;财政奖补;批复
金山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财政局:
你们上报的《关于编制金山区2009年度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计划的请示》(金建发[2009]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2009年农村村庄改造计划方案。
二、村庄改造实施范围。2009年金山区村庄改造实施范围为廊下、漕泾、张堰、亭林、吕巷、枫泾、山阳、金山卫、金山工业区9个镇的14个村,涉及农户1525户(详见附件)。
三、补贴资金。2009年村庄改造工作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市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830万元。请根据有关工作要求,规范村庄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操作程序,加强资金的整合、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村庄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金山区2009年农村村庄改造实施范围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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