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1-06-27 02:56      来源: 区农业信息中心

各区县农委集资科、农经站,闵行区集资监督中心:

    根据市农经站《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的通知》(沪农经〔2011〕6号)要求,为落实好调研检查工作,我站制定了《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方案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农经站《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的通知》(沪农经〔2011〕6号)精神,在各区县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的基础上,为开展区县交叉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与方法。检查内容为沪农经〔2011〕6号文件规定的内容。检查方法:一是听取区县贯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以及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村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查看区县工作自查报告和调查汇总表,以及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村有关会议记录、会计凭证、账册、财务公开栏、民主理财记录簿等。

    二、检查程序与时间。各区县检查时间为1天。上午先听取区县工作情况汇报,再检查1个第一批市级示范村;下午检查1个第二批市级示范村和1个区级示范村。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被检查区县 交叉检查区县
7月19日 浦东 闵行
7月21日 闵行 奉贤
7月26日 嘉定 宝山
7月28日 宝山 崇明
8月2日 奉贤 金山
8月4日 松江 青浦
8月9日 金山 松江
8月11日 青浦 嘉定
8月16日 崇明 浦东

    三、检查组织形式。检查小组由市农经站统一组织安排,每个检查小组成员5人,其中:市农经站2人、交叉检查区县3人(区县农委集资科科长或农经站站长、分管站长、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同志或乡镇农经部门负责人),检查小组组长由交叉检查区县农委集资科科长或农经站站长担任。

    四、检查工作要求。检查小组组长要全面负责本次交叉检查工作。检查小组要认真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检查各项工作内容,并对被检查区县进行书面总结,即要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提出下一步需要完善的几个环节。为简化检查工作程序,请各区县于7月3日前,将示范村推荐表、检查小组成员推荐表报市农经站。

    联系人:楼建丽;联系电话:52196997;传真:52161159。

    附件:1、示范村推荐表
          2、检查小组成员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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