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集资科、农经站,闵行区集资监督中心:
根据市农经站《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的通知》(沪农经〔2011〕6号)要求,为落实好调研检查工作,我站制定了《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方案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农经站《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的通知》(沪农经〔2011〕6号)精神,在各区县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的基础上,为开展区县交叉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与方法。检查内容为沪农经〔2011〕6号文件规定的内容。检查方法:一是听取区县贯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以及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村工作情况汇报;二是查看区县工作自查报告和调查汇总表,以及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村有关会议记录、会计凭证、账册、财务公开栏、民主理财记录簿等。
二、检查程序与时间。各区县检查时间为1天。上午先听取区县工作情况汇报,再检查1个第一批市级示范村;下午检查1个第二批市级示范村和1个区级示范村。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 被检查区县 | 交叉检查区县 |
7月19日 | 浦东 | 闵行 |
7月21日 | 闵行 | 奉贤 |
7月26日 | 嘉定 | 宝山 |
7月28日 | 宝山 | 崇明 |
8月2日 | 奉贤 | 金山 |
8月4日 | 松江 | 青浦 |
8月9日 | 金山 | 松江 |
8月11日 | 青浦 | 嘉定 |
8月16日 | 崇明 | 浦东 |
三、检查组织形式。检查小组由市农经站统一组织安排,每个检查小组成员5人,其中:市农经站2人、交叉检查区县3人(区县农委集资科科长或农经站站长、分管站长、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同志或乡镇农经部门负责人),检查小组组长由交叉检查区县农委集资科科长或农经站站长担任。
四、检查工作要求。检查小组组长要全面负责本次交叉检查工作。检查小组要认真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检查各项工作内容,并对被检查区县进行书面总结,即要总结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又要提出下一步需要完善的几个环节。为简化检查工作程序,请各区县于7月3日前,将示范村推荐表、检查小组成员推荐表报市农经站。
联系人:楼建丽;联系电话:52196997;传真:52161159。
附件:1、示范村推荐表
2、检查小组成员推荐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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