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2011年度奉贤区庄行镇上海蜜梨生产基地相关项目内容调整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3-06-21 02:0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奉贤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2011年度奉贤区庄行镇上海蜜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的请示》(沪奉农委〔2013〕49号)已收悉。由于价格因素,致使水泥明沟、水泥主干道、水泥场地、操作管理道路造价和相关部门定额差异较大,项目进展受阻。为了推进项目实施,经研究,我委同意项目总投资不变,将减少工程量,减少工程量节余的投资额用于水泥明沟、水泥主干道、水泥场地、操作管理道路、农业项目费用增加的投资额,即核减水泥场地、操作管理道路、梨园竹楼工程量和工程款。具体内容如下:

水泥明沟工程量不变,投资额由120万元调整为140万元;水泥主干道工程量不变,投资额由84万元调整为102万元;水泥场地由2000平方米调整为1200平方米,投资额由28万元调整为19.2万元;操作管理道路由5000平方米调整为3000平方米、投资额由70万元调整为48万元;梨园竹楼40间调整为25间、投资额由64万元调整为40万元;农业项目费用由26万元调整为42.8万元(详见附件)。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起的二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奉贤区庄行镇上海蜜梨生产基地调整后项目内容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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