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奉贤区庄行镇上海蜜梨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奉贤区农业委员会、财政局:
你区上报的《关于申报奉贤区庄行镇上海蜜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沪奉农委[2010]7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奉贤区庄行镇上海蜜梨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奉贤区庄行镇上海蜜梨生产基地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奉贤区庄行镇。
三、项目实施单位
奉贤区庄行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水泥明沟、水泥场地、操作管理道路、新开排沟等基础设施;竹围墙、果品整理临时用房、仓库及农电线路改造等配套设施(详见附件1)。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1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4万元,配套设施234万元,招标费、设计费、监理费及不可预测费等57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扶持400万元,区级财政扶持17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143万元。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区级报帐制和专帐核算。
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建设效益。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特此批复。
附件:1、奉贤区庄行镇上海蜜梨生产基地建设内容及资金明细表
2、奉贤区庄行镇上海蜜梨生产基地建设位置图
3、奉贤区庄行镇上海蜜梨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图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