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5-07-08 08:0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各农业专业标委会:

根据《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管理办法》(沪农委〔2013〕480号)要求,结合2015年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为做好2016年本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2016年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范围和有关要求提出项目建议,并按规定的程序申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7月8日 

2016年度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指南

一、项目概况

为了建立健全本市农业标准体系,适应本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及产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设立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专项资金。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受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委托具体承担专项资金的申请、立项、评审等组织和管理工作。

本专项所称的农业系统标准,是指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级加工)生产中涉及到的产地环境、种质资源、投入品使用、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加工储运、质量管理、检测方法以及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标准。按照标准项目类型分为资源环境类标准、产品质量类标准、技术规程类标准、检测技术类标准及其它管理类标准。

二、2016年度重点研究方向

2016年度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的重点领域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2015 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等要求确定,具体范围如下:

1. 高标准农田标准体系建设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行和管理以及农田水利等重要基础标准;

2. 农产品安全标准化工程类。制修订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冷链运输贮藏操作规范和质量溯源、健康养殖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

3.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类。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内容的标准;

4. 其他相关标准。

三、申请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企业等有关单位均可申请本项目。申请者可围绕本指南发布的重点研究方向自由选题,提出项目建议。对于未完成本专项2013年以前资助项目的承担单位,本年度将不得申请本项目。

2. 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完成相关农业标准项目起草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

3. 申请者应按照本指南要求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需要着重阐述立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标准拟设置的技术参数、主要技术内容及结构及标准可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测等内容。

4. 起草单位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试验验证的基础上,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单位应对所制修订的农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

5. 2016年农业系统标准项目申请自7月15日起至8月15日结束。

6. 项目申请者也可以在上海市农委政务网(http://e-nw.shac.gov.cn/)和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shaqc.org.cn)下载“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书”,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纸质版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同意、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8月15日前报送申请项目所属标委会(联系方式见附件2)。 对于暂无直接对应归口标委会的申请项目,可直接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7. 各农业专业化标委会应于8月30日前组织本领域专家召开项目初评会,甄选出拟上报的2016年度项目名单,并将纸质版的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仙霞西路779号5号楼西

邮政编码:200335

联 系 人:何三鹏

电 话:52163411

附件:1. 2016年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书

      2. 上海市农业系统相关对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单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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