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计划和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农业标准体系建设,经发布指南、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19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下达给至各有关单位(详见附件)。请各承担单位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3〕480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项目管理。各涉农标委会应当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对预研制项目的验收工作并报送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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