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计划和资金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7〕225号
发布日期:
2017-09-20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标准;项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批复市农委2017年部门预算的有关通知,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2017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项目单位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3〕480号)的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做好各类凭证和财务资料的收集、保管和归档工作。各涉农标委会应当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预研制项目的验收工作并报送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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