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区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各农业专业标委会:

根据《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管理办法》(沪农委〔2013〕480号)要求,结合《上海市现代农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为做好2018年本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的征集工作,我委制定了《2018年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指南》,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范围和有关要求提出项目建议,并按规定的程序申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

2018年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指南

一、项目概况

为了建立健全本市农业标准体系,适应本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及产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设立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专项资金。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受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委托具体承担专项资金的申请、立项、评审等组织和管理工作。

本专项所称的农业系统标准,是指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级加工)生产中涉及到的产地环境、种质资源、投入品使用、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加工储运、质量管理、检测方法以及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标准。按照标准项目类型分为资源环境类标准、产品质量类标准、技术规程类标准、检测技术类标准及其它管理类标准。

二、2018年度重点研究方向

2018年度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围绕《上海市现代农业“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现代农业标准化“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以基本建成本市都市现代农业标准体系为总体目标而确定。重点研究方向如下:

1. 开展产地环境治理标准研究。研究制定设施土壤质量退化预警,本市耕地休耕、修复,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标准;

2. 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标准研究。研究制定最大限度减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化肥、农兽渔药等的生产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标准。

3. 结合各生产条线实际,配套制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程、过程质量控制规范等相关标准。

(1)制修订绿色食品蔬菜生产技术、种质资源、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贮存、设施建设与管理、服务管理等标准。

(2)制订畜牧养殖生产技术规范、疫病防控技术规范、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以及畜牧投入品检测技术标准、屠宰场兽医卫生检验的规范,规范小型家庭农场养猪场生产行为。

(3)制修订水产健康养殖、苗种繁育、质量安全、资源养护等方面标准。

(4)制订种苗繁育标准,修订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和仓储技术标准,制订投入品管理、合理安全使用、检测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

(5)制定相关农机作业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标准与建设标准,并逐步促进农业生产从机械化、自动化向智能化转变。

三、申请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企业等有关单位均可申请本项目。申请者可围绕本指南发布的重点研究方向自由选题,提出项目建议。对于未完成本专项2016年以前资助项目的承担单位,本年度将不得申请本项目。

2. 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完成相关农业标准项目起草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

3. 申请者应按照本指南要求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需要着重阐述立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标准拟设置的技术参数、主要技术内容及结构及标准可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测等内容。

4. 起草单位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试验验证的基础上,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单位应对所制修订的农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

5. 2018年农业系统标准项目申请自8月31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6. 项目申请者也可以在上海市农委政务网(http://e-nw.shac.gov.cn/index.html)下载“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书”,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纸质版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同意、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申请项目所属标委会(联系方式见附件2)。对于暂无直接对应归口标委会的申请项目,可直接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7. 各农业专业化标委会应于10月31日前组织本领域专家召开项目初评会,甄选出拟上报的2018年度项目名单,并将纸质版的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仙霞西路779号5号楼西

邮政编码:200335

联 系 人:杨琳

电 话:52163405

附件:1.2018年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书

   2.上海市农业系统相关对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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