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各农业专业标委会:
根据《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管理办法》(沪农委〔2013〕480号)要求,结合2016年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为做好2017年本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的征集工作,特发布《2017年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指南》,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范围和有关要求提出项目建议,并按规定的程序申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
2017年度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指南
一、项目概况
为了建立健全本市农业标准体系,适应本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产业及产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设立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专项资金。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受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委托具体承担专项资金的申请、立项、评审等组织和管理工作。
本专项所称的农业系统标准,是指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级加工)生产中涉及到的产地环境、种质资源、投入品使用、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加工储运、质量管理、检测方法以及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标准,以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提供技术支撑。按照标准项目类型分为资源环境类标准、产品质量类标准、技术规程类标准、检测技术类标准及其它管理类标准。
二、2017年度重点研究方向
2017年度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围绕本市现代农业“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的总体要求,以逐步形成适合本市的现代都市农业标准体系为总体目标而确定,重点研究方向如下:
1. 围绕整建制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聚焦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开展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机配套、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农业金融、农业经营等领域的管理、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建立一批“标准引领、产品安全、技术先进、规模适度、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园)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系列标准。
2. 围绕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县建设,聚焦提升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发展、产地环境评价、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范、农业安全种植和健康养殖、农兽药残留检测等标准制修订,以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施肥、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以及动植物疫病预测诊治、农业转基因安全评价、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标准,提高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水平。
3. 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聚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家乐、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促进休闲农业发展项目、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村村庄改造建设项目标准的制修订,指导各区县规范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
三、申请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企业等有关单位均可申请本项目。申请者可围绕本指南发布的重点研究方向自由选题,提出项目建议。对于未完成本专项2014年以前资助项目的承担单位,本年度将不得申请本项目。
2. 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完成相关农业标准项目起草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
3. 申请者应按照本指南要求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需要着重阐述立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标准拟设置的技术参数、主要技术内容及结构及标准可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测等内容。
4. 起草单位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试验验证的基础上,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单位应对所制修订的农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
5. 2017年农业系统标准项目申请自6月30日起至7月30日结束。
6. 项目申请者可以在上海农业(http://www.shac.gov.cn/)和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shaqc.org.cn)下载“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书”,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纸质版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同意、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7月30日前报送申请项目所属标委会(联系方式见附件2)。对于暂无直接对应归口标委会的申请项目,可直接报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7. 各农业专业化标委会应于8月31日前组织本领域专家召开项目初评会,甄选出拟上报的2017年度项目名单,并将纸质版的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仙霞西路779号5号楼西
邮政编码:200335
联 系 人:杨琳
电 话:52163405
附件:1.2017年上海市农业系统标准预研制项目申请书
2.上海市农业系统相关对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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