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实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进农村村庄改造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有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本市城乡统筹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在结合前四年村庄改造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方略,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重点推进本市农村村庄改造工作,建立以农民自愿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一是规划先行,有序推进。以本市城乡规划体系中确定的中心村和规划保留的建制村为对象,科学编制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通过逐年稳步推进,促进村级各项公益事业水平整体提升。二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以村民民主决策为前提,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需求和意愿,调动广大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使政府奖补与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三是突出重点,扶持薄弱。解决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关系农民切身利益最直接的问题,对经济薄弱、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欠账较多的地区,适当倾斜和扶持。四是加强整合,形成合力。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为平台,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整合涉农专项资金,集中力量,形成整体效应。五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村民议事程序、政府奖补项目申报、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工程项目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
(二)工作目标:结合本市郊区农村基础设施现状,“十二五”期间,在郊区500个建制村推进农村村庄改造,受益农户达到15万户。
三、奖补范围和奖补内容
(一)奖补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为规划保留的建制村,实施区域的农民居住点应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50户,或村庄归并后的集中居住区。重点扶持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林地区等经济基础薄弱,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任务较重的区域;区县投入力度大,积极整合各方力量,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性高的区域;已完成或已确定农村路、桥、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善配套村庄改造项目的区域;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农民有迫切需求并自觉支持配合,具有自主投工投劳积极性的区域。规划为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地区,以及近期将开展农民宅基地置换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地区不列入奖补范围。
(二)奖补内容。对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程序确定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实施奖补。主要有:
基础设施建设类:村内道路、桥梁修建,农户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
环境综合整治类: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村沟宅河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等。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类:村内公共服务、活动场所修建,环卫设施建设,村内路灯安装等。
四、资金渠道和工作程序
(一)资金渠道
村级公益事业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受益面广,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属于准公共产品,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都有建设的责任,建设资金由以下来源组成:
1、农民筹资筹劳。农民筹资筹劳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本市郊区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2]38号)规定标准为上限,并根据地区农民实际承受能力确定,严禁增加农民负担。
2、政府奖补。在农民筹资筹劳的基础上,市(包括中央专项补助)、区县两级财政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行专项奖补(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各区县、乡镇要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支持力度,确保奖补资金有稳定的来源。
3、集体经济组织投入。鼓励村级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高自我发展和自我建设能力,积极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集体经济组织投入要量力而行,不搞举债建设。
4、筹集社会资金。积极筹集社会资金,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鼓励企业家、个体经营户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二)工作程序
1、民主议事。凡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进村庄改造的村,需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需实施的项目、投资概算、财政奖补资金数额、村民筹资筹劳额度、操作办法等,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决议书》,并张榜公布。
2、项目申报。经一事一议民主程序确认后,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奖补申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申报奖补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准后,报送区县村庄改造牵头部门。各区县村庄改造牵头部门会同综改办、财政局、规划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奖补项目进行审核,确保申报内容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要求,报送市农委、市综改办、市财政局。
3、项目审批。根据《上海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区县上报的项目由市农委、市财政局按要求负责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列入奖补范围。年度预算批复后,市农委、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计划批复到各区县。
4、检查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区县相关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村逐一开展验收考核,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建设标准,并向市农委、市综改办、市财政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市农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县实施情况开展抽查复核。
五、工作要求
(一)确定村庄规划。各区县要在已经确立的城乡规划体系的基础上,按照推进城镇化和建设新农村双轮驱动的要求,组织编制村庄布局规划,确定规划保留或适当发展的行政村布局形态,逐步将居住分散的自然村落、各类空心村归并至集中居住点,为实施村庄改造打好基础。
(二)建立民主参与机制。要严格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农民意见,选择农民最急需的项目列入财政奖补。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建立农民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同时,积极引导、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尊重农民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的决策权、监督权和受益权。
(三)严格资金和项目监管。实行规范化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项目申报与审核,切实做好奖补项目与现有支农项目的衔接,防止重复立项与补助;根据奖补项目类型实施项目分类管理,投资较大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招投标、监理、审价等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完工后进行审计,定期开展资金检查。建立资金、项目公示制度,奖补政策、实施内容、办事程序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项目建设资金逐步列入上海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公开公示;各村实际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的监督,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县要加大村级公益事业长效管理的指导和投入,根据各项村级公益设施类型,分类确定养护责任主体,落实养护资金来源,制定长效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村委会作为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做好日常各项养护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村民在维护村容环境,参与设施养护中发挥重要作用。长效管理所需资金各区县、各乡镇要给予补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综改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市级工作小组。市综改办、市农委、市财政局负责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安排年度计划,审核实施方案,组织工作推进;市建设交通委负责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指导改造建设项目实施和长效管理工作。市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发挥积极作用。
区县是奖补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推进实施和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乡镇政府是奖补工作的实施主体,指导村级组织开展民主议事,编制村庄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组织项目实施。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村民民主议事和筹资筹劳工作,加强项目完成后的日常管理和养护。
(六)建立新农村建设合力推进机制。要进一步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与各级政府、各级部门开展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涉农项目的整合力度,做好区县新农村建设规划,有序推进各类涉农项目聚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地区,放大资金效应,扩大受益范围,合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水平的整体提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