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受好评
产生日期:2012-12-05 06:4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根据农业部和市农委有关要求,奉贤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开拓创新,完善制度,秉公办案,自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共调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832件,依法维护了农民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奉贤区的做法得到了农业部的充分肯定,被推荐在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专门介绍,供其他省市学习借鉴。该区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工作体系。目前该区仲裁委员会已顺利完成了第三届的换届选举工作。仲裁委员会委员由第一届的11名扩大到了15名,主要由区农委、法制办、司法局、规土局及信访办等部门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仲裁员已由第一届的9名发展到了17名,主要来自仲裁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和法律界、基层组织。各镇均建立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聘请了29名调解员,业务上接受区仲裁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所有村安排了土地承包调解纠纷联络员,形成了区、镇、村三级调解仲裁服务网络,为及时发现、有效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的各种纠纷提供了快捷通道。
二、严格工作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土地承包仲裁规则和仲裁调解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在调处工作中严把四个关:一是严把内部管理关。制订了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仲裁庭工作及档案管理等12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了调解仲裁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二是严把仲裁受理关。设立调解仲裁创先争优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受理引导服务制度,对于每一起纠纷案件的受理,做到热情接待,做好登记,切实做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三是严把仲裁程序关。在案件受理与调处中,坚持依法办案、独立办案、调解为先、证据为重和维护权益的原则,以确保调解仲裁工作质量。四是严把法律文书关。制定了仲裁与调解两套法律文书格式,包括仲裁申请书、受理通知书、授权委托书、调解书、裁决书等,确保调处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创新宣传方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法规,依法有效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奉贤区专门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模拟仲裁庭进农村”法制宣传活动,从农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出发,撷取了二个符合农村、农民实际的典型案例,以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形式,有声有色的演示了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全过程,把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到形象化、艺术化的表现形式之中,以事喻法、以案释法、以艺示法,让广大人民群众从文化形式的感染、文化氛围的营造中,接受法制教育,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其依法维护自身的土地承包权益,并用法来正确处理矛盾和纠纷。“模拟仲裁庭进农村”活动历时一个多月,在7个涉农镇、2个社区和1个开发区巡回演出9个场次,共有2000多农民群众观看了演出。
四、强化业务培训。多年来,该区仲裁委员会先后组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调解员人员参加了由农业部、市农委等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业务培训班,并结合自身实际举办了区级10多次实务培训,系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仲裁实务。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区仲裁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维权能力,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