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经站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务培训
产生日期:2010-02-02 00:55 来源: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为全面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在上海市农委召开全市贯彻实施法律专题宣传培训会和农业部于去年12月29日颁布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等基础上,按照市农委总体部署和要求,1月15日,市农经站在奉贤区农委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务培训。各区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以及仲裁员等近10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邀请原市农委副巡视员顾吾浩作专题辅导,就《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内容、市政府34号文件以及“13+6”的政策口径等,作了翔实的讲解。市农经站就农业部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进行了解读,并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相关制度及法律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奉贤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交流了开展全国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相关注意事项和方法等进行现身说法。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考察了奉贤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场所。
培训会为期一天,内容丰富,收到实效。一是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农经干部和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学习热情。为深入学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方面的政策法规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加深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和把握。深刻领会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系统掌握法律法规条文规定,提高了法律法规知识水平。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制度,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好“申请引导关、受理审核关、操作程序关、开庭公正关、裁决严谨关”五个关键环节,妥善解决实际问题,有效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