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

产生日期:2012-10-24 03:0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松江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农委有关文件精神,注重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引导土地逐步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有效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区农村集体耕地面积25.39万亩,已流转土地面积25.03万亩,流转率达98.6%。该区的主要做法是:

  一、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市农委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巩固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家庭农场经营必须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向原承包农户或拥有土地流转权的集体经济组织缴纳土地流转费(以每年每亩不超过500市斤稻谷为基数);承包农户委托村民委员会进行土地流转的,必须签订规范的委托流转书,农场经营者必须签订全市统一的流转合同。

  二、发挥平台作用。区农经部门每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本地区土地承包变动及流转动态情况,并分别于上半年、下半年对土地管理平台数据进行更新完善。各镇(街道)组织人员按月做好土地流转变动情况的登记工作,每年两次对平台数据进行更新,尤其对有部分变动的农户承包经营信息,各镇(街道)经管所落实专人对土地流转情况表进行逐户核对,重点对本年度经营面积、流转情况、种植状况和上年补贴等情况进行更新。今年已更新完善了6868条土地承包与流转数据信息。

  三、强化业务培训。每年对全区的村级农业副主任进行土地流转管理业务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进一步深化理解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文件精神,研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农业副主任在探索实践农业现代化、培育引导农民专业化、建设推进农村生态化中的村级基层管理作用。同时,还注重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者进行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培训,今年已累计培训了1206人次。

  四、开展专项检查。每年由区农委种植业办、农技中心和农经站等职能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对土地流转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对涉农的车墩、佘山、小昆山、石湖荡、新浜、泖港和叶榭等7个镇进行土地流转情况和土地管理平台数据更新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流转程序不规范、委托手续不完善及未严格履行流转合同等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健康流转。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