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全面开展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验收工作
产生日期:2011-01-13 02:15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上海市农委《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验收办法》(沪农委〔2010〕10号)要求,宝山区结合工作实际,对各镇村稳定完善工作全面开展检查验收。
一、成立验收专家小组。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宝山区专门成立由区农委牵头,区政研室、区集资委、区规土局、区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验收专家组。验收组长由区农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集资委分管农经部门的副主任担任。
二、制定验收实施方案。为做好检查验收工作,按照市农委验收办法,宝山区专门制定检查验收工作方案。一是明确验收具体内容。12月14-30日,分别对罗泾、月浦、罗店、顾村4个涉农镇的政策文件贯彻情况、二轮土地延包完善情况、土地承包权证核发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二是明确验收办法。分为镇级自查验收和区级全面验收两个层面。各涉农镇首先对涉及稳定完善工作的村进行自查验收,自查符合工作要求后,向区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区组织验收专家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访谈群众及填写评分表等形式对各村逐村、逐组开展全面检查验收。三是明确验收评分表。采取百分制检查验收评分,其中:对镇级评分主要包括稳定完善工作推进、方案制定、权证审核、工作制度执行(分片联系、动态月报、例会交流、信息报送“四项”工作制度)及档案规范管理等七项内容14指标;对村级评分主要包括村两委班子召开会议、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完善方案、民主表决及公示情况、权证发放到户等十项内容20项指标。
三、严格检查验收质量。一是确保农户参与验收的代表性与广泛性。验收专家组从每个村抽选6-8名农户,其中要求一半农户为非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让农户对本村开展稳定完善工作中的领导重视程度、方案内容合理性、民主程序规范性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二是认真核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信息的准确性。在检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情况工作中,每个组随机抽选3-5名农户代表查看权证发放情况,并将权证信息与承包合同、一户一表等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权证发放准确无误。
四、严格督促整改落实。区验收专家组根据验收基本标准逐项认真检查评估,并对照验收评分表进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细节问题,向镇、村予以逐一反馈,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建议,并要求10天内必须整改落实完毕。由于检查验收工作细致,整改措施得力,已完成验收工作的罗泾、月浦两镇在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均接近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