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部署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产生日期:2009-05-21 03:02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工商局联合出台的《关于本市推进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5月20日,本市召开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各相关区县分管农村集体资产的副区县长、区县集资办主任以及各试点工作的乡镇负责人70多人参加了会议。胡延照副市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闵行区梅陇镇华二村、闵行区七宝镇和闵行区政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工商局则就加强指导,支持各区县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作了发言。

    从总体来看,本市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迈出了平稳的步伐。据调研,到2007年底,本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601亿,其中村级集体资产总额215亿,郊区19个村实行了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这些村主要都集中在城市化地区。经过不断探索,本市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集体经济在改革中得到了发展。通过改革,一方面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运作机制,为村级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体制环境;另一方面,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资产产权得以明晰,可以更好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如梅陇镇华二村、陇南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两年后,净资产分别增长98.8%和88.3%,接近翻一番。嘉定区顾浦村集体净资产9190万元,比1996年增长了1.44倍。

    二是农民群众在改革中得到了实惠。通过改革,明确了村级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改变了集体资产说起来“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份”的状态,真正做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农民开始享有稳定的分红收益,初步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使广大农民从改革中得到实惠。如刚才闵行区介绍的,最早改革的虹桥镇虹五村和近几年改革的七宝镇九星村等,集体经济组织的股金年红利率在10%~15%:九星村改革两年多来,户均股金分红超过3万元。

    三是管理体制在改革中得到了优化。通过改革,初步理顺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关系,改变了原来由少数村干部掌控和随意支配集体资产、监督缺位的状况,村务公开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如闵行莘庄镇明星村,改制后加强内部管理,注重节约增效,各项费用大幅下降。闵行区华二村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无一群众上访,也无一封反映撤村改制的人民来信,无一个举报电话,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会议对下一阶段推进农村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城镇化进程较快地区的村,村级集体净资产达到一定数额,有较好的收益且具备较好改制条件的村,以及各区县自行确定的试点村,要求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对暂不具备改制条件的村,要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具备条件后适时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胡延照副市长在会上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充分认识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法、自愿、民主、公正、合理、稳定”的原则。在具体推进中,要求注重统一认识、循序渐进,注重加强力量、做细工作,注重建章立制、规范运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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