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产生日期:2010-12-20 03:2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通过集体资产量化,建立社区股份合作社,已被实践证明是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分配机制的有效形式。近几年,上海浦东新区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

    一、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为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打好基础。2008年,该区在北部各镇先行开展了村、队(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实事求是、步骤统一、程序到位、规范调账,全面摸清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南汇划入浦东后,按照市农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新浦东实际,组织全区25个镇,开展了镇、村和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工作。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推进撤制村队资产处置。在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撤制处置工作中,一贯强调要严格执行处置政策,规范操作程序,由村民选举资产处置代表实施资产处置,确保集体资产处置全过程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南汇划入浦东以后,针对农龄起算时点在执行政策方面存在的差异,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重新制定了《浦东新区撤制村、队(组)集体资产处置的若干规定》,确保撤制村队资产处置政策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实现有序衔接。

    三、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拓展农民增收新途径。近几年来,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浦东新区有序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到目前,合庆镇共一村、康桥镇沿南村、新场镇新卫村已按照“产权明晰、股权合理、运作有序、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要求,实施了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中7月1日成立的新场镇新卫村是该区首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村社区股份合作社,预计全年每户可由此增收1500元。在促进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农民得到实惠的同时,也有效激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的动力。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