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评选结果的公示

产生日期:2016-02-02      来源: 上海市农委政策法规处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关于开展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评选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5〕398号),经区县农委审核和推荐,市农委评审,拟评定浦东新区高桥镇南塘村、金山区山阳镇杨家村等45个村为“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示范村”(详见附表)。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16年2月2日-2016年2月9日)。

如对上述评定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农委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系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1920室

联系人:张晨

联系电话:021-23113013 23113096(传真)

 

上海市农委政策法规处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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