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渔政组织开展2012年第5次长江渔政执法联合行动

产生日期:2012-03-29 02:32      来源: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3月26日,按照预定计划,上海市渔政处组织实施了2012年第5次长江渔政执法联合行动。本次行动将持续到4月3日,行动调集了中国渔政31001、31002、31003、31005、31006、31008、31502、31101、31102、31201、31401、31702等12艘渔政船,上海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也调派力量参加行动。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严厉查处在长江水域使用深水张网、三层刺网等禁用渔具的作业,查处违规捕捞刀鲚(刀鱼)、鳗苗行为。崇明县长江渔业村部分渔民代表登上渔政船查看了现场执法情况。

    第一阶段行动(3月26日—27日)巡航检查了横沙岛北侧长江水域和长江深水航道水域,共查处案件13起,罚没款57000元,清除、没收深水张网40顶,取得了初步成效。行动中,面对违法人员驾驶小船阻碍渔政船航行、手持刀具割断用于清除违规网具的绳索等妨碍公务行为,渔政人员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对长江深水张网进行了清理,做到了“查获一案,严处一案,发现一顶,清除一顶”。崇明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崇明县渔政管理检查站)根据实际情况,也于3月24日起调集力量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巡航了堡镇渔业村附近水域、上海长江大桥两侧水域,共查处案件12起,罚没款30500元,清除、没收深水张网23顶。

    这一阶段行动还邀请了解放日报、上海电视台、新民晚报、新闻晨报、新闻晚报等媒体到执法管理第一线进行了现场采访。同时,渔政人员使用渔政船广播喇叭,在长江水域向相关水上船舶宣传了渔业政策法规,要求他们遵守相关规定,立即结束鳗苗捕捞生产,严禁使用违禁网具,自行清除相关网具。

    4月1日12时,本年度长江禁渔期制度开始实施。上海渔政将进一步加强长江上海段水域渔政执法管理工作,严厉查处鳗苗逾期捕捞行为、无证捕捞行为、违反作业场所和方式的捕捞行为,继续查处长江深水张网、三层刺网作业,确保今年的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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