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渔政处组织开展长江渔政执法联合行动
产生日期:2012-04-09 01:57 来源: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为巩固长江禁渔期制度,维护良好的禁渔秩序,实现长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长江禁渔期渔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农委《关于做好2012年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针对上海市长江鳗苗、刀鲚专项管理的复杂严峻形势,3月19日至4月3日,市渔政处组织崇明县、浦东新区、宝山区、奉贤区、金山区渔政站开展了第四、第五次长江渔政执法联合行动。中国渔政31001、31008、31002、31003、31502、31101、31102、31201、31005、31006、31401、31702等12艘渔政船参加行动,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公安边防海警支队和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调派执法船只同步参与行动。行动中共查处案件80件,罚款353100元,取缔深水张网等各类违规网具55顶,没收35顶,摧毁74顶,有效维护了长江渔业生产秩序。
本次联合行动时间跨度大、检查水域范围广,包含了长江禁渔期管理、刀鲚专项管理以及鳗苗管理等多项工作内容,着重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查处深水张网捕捞行为。二是查处鳗苗无证捕捞、逾期捕捞行为。三是查处无证流刺网捕捞行为。四是查处各类违反长江禁渔期制度的捕捞行为。行动中,重点清理了长兴岛南沿,北港水道、沪崇大桥两侧水域、深水航道水域以及九段沙水域,针对掌握的前段时间违法捕捞行为多发水域,渔政部门调集力量进行了地毯式巡查,集中执法力量对违规网具予以清除。全体渔政执法人员克服执法持续时间长、管理水域范围广、气候恶劣风浪大等不利因素,充分发扬了渔政精神,对发现的违法网具予以彻底清除,对违法捕捞行为给予了坚决的查处。在检查中还发现今年部分区县专业渔民也在从事各类违规生产,并且此情况较往年有明显加重,渔政部门对此进行了严厉查处。希望各地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政部门、渔业村队等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管理,有效遏制违规捕捞,共同维护渔场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