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禁渔期制度 保护长江渔业资源——上海渔政集中整治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作业

产生日期:2009-05-19 02:46      来源:

    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为长江(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禁渔时间,为了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落实长江禁渔期制度,上海渔政部门依据群众举报线索,于3月26日至4月底在长江口水域组织实施了四次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

    据统计,本次行动上海渔政共出动执法船艇96艘次,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查处案件71起,清除违规网具241顶(其中深水张网99顶,铁锚3个),没收违规网具63顶(其中深水张网13顶),罚款74560元。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呈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集中时间。3月26日至4月1日,开展了2009年上海市鳗苗综合整治第三次联合行动暨2009年上海市长江禁渔期首次联合执法行动。4月9日至10日,在长江口北港水道组织开展了查处深水张网等违禁作业的专项整治行动。4月12日至14日,中国渔政31008船、31502船、中国海警31021艇组成突击检查船队,开展了针对群众举报非法捕捞作业水域的专项治理。4月27日至29日,开展了2009年上海市长江禁渔期第二次联合执法行动。

    二是集中力量。行动期间,共有19艘执法船(艇)参加了行动。其中东海区渔政局3艘、江苏渔政2艘、边防海警1艘、上海市、区(县)两级渔政13艘。行动抽调了杭州湾地区两个渔政站业务骨干充实力量,上海边防海警支队也派遣了6名官兵到渔政船同步执法,加强执法力度。

    三是集中区域。重点查处崇明堡镇外、北港水道江海交界、长兴岛南沿和长江口深水航道施工区等水域的非法捕捞行为。上海渔政部门在上述水域查处案件64起,占本次集中整治案件总数的90%;罚没款71060元,占罚没款总数的95.3%。

    四是集中查处。坚决以取缔非法网具为先,取缔处罚并举。重点查处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深水张网非法作业、外地 “三无”渔船。其中中国渔政31008船某航次查处案件28起,罚款25600元,创本市长江渔业管理单船单航次查处案件数和罚款数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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