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渔政处召开海洋伏季休渔制冰企业协管座谈会

产生日期:2008-07-25 07:14      来源:

    7月24日上午,市渔政处在上海电视大学组织召开了2008年上海市海洋伏季休渔制冰企业协管座谈会。

    会上,市渔政处传达了市水产办《关于2008年上海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意见》(沪水办〔2008〕38号)及市渔政处的伏休管理工作方案,对去年伏休后期的协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年伏休后期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各制冰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渔船加冰时间,7月29日中午12时后才能对桁杆拖虾作业渔船实施加冰,9月14日中午12时后才能对拖网、帆张网作业渔船实施加冰。各制冰企业要积极配合渔政部门做好协管工作,明确每艘渔船加冰后停泊的地点,继续落实“告知、承诺、登记、报告”四项制度,继续加强与渔政部门的联系,共同防止加冰完成的渔船提前开捕。各级渔政部门将从7月29日起派出检查人员进驻全市各加冰码头蹲点管理,市渔政处还将组织执法人员到重点加冰码头巡回检查,还将调集渔政船在横沙港水域加强巡逻检查,实行水陆结合,严密监控渔船动态。

    与会同志根据近几年伏休后期加冰协管工作内容,结合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就如何把好渔船加冰关展开了交流讨论,提出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