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加强桁杆拖网作业加冰管理

产生日期:2009-08-12 02:36      来源: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7月24日,上海市渔政处在上海电视大学组织召开了“2009年上海市海洋伏季休渔制冰单位协管座谈会”。会上,市渔政处传达了市水产办《关于2009年上海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2009年海洋伏季休渔渔政管理工作方案》,简要回顾和总结了去年开展伏休渔船加冰工作的成功经验,针对今年可能出现的加冰渔船数量多、加冰量大的特点,根据今年伏休工作的总体部署,向相关制冰单位和水产经营单位提出了协管要求。

    会议要求,各制冰单位明确二个时间节点,即7月29日12时后才能开始对桁杆拖虾渔船实施加冰,9月14日12时后才能开始对底拖网和帆张网渔船实施加冰。同时,会议要求各制冰单位在加冰的同时,对前来加冰的渔船做好登记工作,各渔船老大在加冰前签署加冰承诺书,及时将汇总的统计情况上交渔政检查人员。渔政部门全面掌握每艘渔船加冰时间地点及加冰后停泊情况,杜绝伏休渔船提前加冰、提前开捕的现象发生。

    7月29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市渔政处组成陆上港口检查组和海上检查组两路。陆上港口检查组由渔政人员进驻各制冰、加冰单位,对全市7家加冰码头展开监管。同时,市、区(县)两级渔政部门利用渔船加冰时机,开展电脉冲捕捞渔具整治行动,检查未发现有违规行为。由中国渔政31008和31101两艘渔政船组成的海上检查组,提前进驻长江口水域,对出海渔船必经海域实施不间断巡查,水陆结合,杜绝违规伏休现象发生。

    截至8月1日12时开捕前,本市桁杆拖虾加冰渔船共166艘,较去年增加40.7%,各加冰点加冰情况平稳,未出现违规现象,圆满完成了今年本市海洋伏季休渔各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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