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本市港口幼鱼比例检查工作顺利结束
产生日期:2010-12-02 02:53 来源: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港口幼鱼比例检查工作是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有效延续,是巩固休渔成果和保护幼鱼成长的有效措施。2010年上海市港口幼鱼比例检查工作已经结束,经统计,全市各级渔政部门共查获幼鱼超比渔船73艘,罚没款37000元,其中没收幼鱼22200公斤(折价22200元),罚款14800元。
针对今年上海世博会对渔船管控的有关规定和“伏休”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做好今年的幼鱼比例检查工作,上海渔政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周密部署。对码头承包者和经营者进行排摸调查,对码头承包情况和开捕后渔船卸货地点预先排摸,做好预案,合理部署执法力量。召开协管座谈会,落实“告知、登记、承诺、报告”四项制度。二是严格执法。9月16日至10月31日渔船集中返港期间,市渔政处和有关区(县)渔政站调集渔政执法人员进驻东方国际水产中心、上海龙门水产品营销中心、三岛码头和芦潮港四个渔港码头,根据历年检查情况,结合潮汐变化,采用高峰抽查的方式,对来沪卸货渔船的渔获物及渔具进行严格检查。三是规范执法。对参加幼鱼比例检查工作的渔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严明执法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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