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召开《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宣传贯彻动员大会

产生日期:2009-06-02 02:4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5月31日,市农委召开《上海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传贯彻动员大会。会议由市委农办、市农委陈洪凡副主任主持,殷欧副主任作动员报告。会议邀请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项冶萍处长对《规定》进行解读。

会议指出,农药是农产品生产必不可少的投入品,《规定》修订和颁布,一是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市场的需要;二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的需要;三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需要;四是保护农民切身利益的需要。

会议要求,当前宣传贯彻和实施《规定》的主要任务: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市、区县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信息网站等媒体,采取现场张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家答疑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开展宣传,确保执法人员、农药经营人员知晓率达到100%,力争农药使用人员知晓率达到100%。二是分层次组织培训。市、区县农业部门要集中5-6月,组建宣讲小组,分批、分层组织做好农药经营、使用、执法和推广人员的培训工作。三是抓紧出台配套文件和标准。配合《规定》的实施,抓紧制定和出台 “扶持农药连锁经营的若干意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的试行办法”配套文件和“农药经营企业经营和储存场所基本条件”标准。四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重点结合2009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开展,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市场检查,开展质量监测,加大案件查处。五是指导安全用药。多形式的组织安全用药培训,依托科技入户(社)开展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切实做好安全农药推荐推介,强化农药使用等生产档案建设。六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重点突出蔬菜、食用菌和瓜果等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测。5-11月将组织开展以蔬菜为主的农产品农药残留量例行监测,并切实加强对超标样品的追溯和查处。

会议强调,《规定》的修订和实施是农药管理史上新的里程碑,为切实把《规定》学习好、掌握好、落实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成立由分管主任为组长,种植业办、蔬菜办、政策法规处和市农技中心联合组建市《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小组。各区县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二要注重上下联动。市、区县要注重上下联动、左右联合,严格按照确定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规定》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三要强化信息沟通。市、区县农业部门要将宣传培训、市场检查和农残检测等工作,以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四要体现几个结合。宣传培训要做到集中和常规结合,贯彻好《规定》要做到宣传培训和监测检查结合,建立规范农药市场的长效机制要做到执法和扶持结合。

各区县农委负责人,种植业行政管理、执法和技术推广人员,农药经营企业负责人、种植业规模生产单位负责人等1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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