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松江区2006年度第一批菜田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主题分类:
蔬菜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6]188号
发布日期:
2006-08-02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蔬菜;项目;批复
松江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2006年菜田生产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的函》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6年度第一批菜田设施建设面积4275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1875亩,建设地点分别为新浜镇许家草村750亩、文华村300亩,叶榭镇井凌桥村150亩,科技园区荡湾村300亩,石湖荡镇新姚村375亩;露地设施建设面积2400亩,建设地点分别泖港镇焦家村500亩,五厍镇朱定村450亩,新浜镇新中浜村500亩,永丰街道薛家村400亩,石湖荡镇朱桥村150亩,科技园区荡湾村40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松江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87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2945.26万元,保护地设施4966.13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788.61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4785万元,区配套3915万元。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6年8月启动建设,2007年6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落实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1、松江区2006年度第一批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松江区2006年度保护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松江区2006年度露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