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松江区2006年度第一批菜田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松江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2006年菜田生产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的函》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6年度第一批菜田设施建设面积4275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1875亩,建设地点分别为新浜镇许家草村750亩、文华村300亩,叶榭镇井凌桥村150亩,科技园区荡湾村300亩,石湖荡镇新姚村375亩;露地设施建设面积2400亩,建设地点分别泖港镇焦家村500亩,五厍镇朱定村450亩,新浜镇新中浜村500亩,永丰街道薛家村400亩,石湖荡镇朱桥村150亩,科技园区荡湾村40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松江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87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2945.26万元,保护地设施4966.13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788.61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4785万元,区配套3915万元。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6年8月启动建设,2007年6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落实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1、松江区2006年度第一批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松江区2006年度保护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松江区2006年度露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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