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松江区建设2015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的批复
松江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报送《关于2015年松江区九亭镇完善提升菜田设施的请示》(松农发〔2015〕3号)收悉。经评审,原则同意松江区建设2015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5年设施菜田建设面积216亩,建设地点为九亭镇朱泾浜村。
二、实施主体和经营主体
实施主体:松江区农业委员会、松江区财政局。
经营主体:上海松江九亭联绿蔬菜园艺场。
三、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849.27万元,其中工程投资772.06万元,包括管棚设施650.28万元、附属设施100.20万元、绿色防控设施21.58万元,管理费77.21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配套467.10万元,区配套382.17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实施期限
项目于2015年4月启动建设,2016年10月建成。
五、工作要求
1. 按照因地制宜、提升功能的原则,积极开展项目建设。通过高标准管棚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通过仓库、场地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蔬菜生产条件,提升蔬菜生产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通过绿色防控设施建设切实减少农药施用量,为建成基地创建标准园,实现“五化”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2〕73号)的精神,组建设施菜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区级财政报账制、工程审价和财务审计制等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按时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
此复。
附件:松江区2015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