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松江区新浜镇和泖港镇部分设施菜田提升改造的批复

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你委《关于松江区乡村振兴示范村蔬菜基地提升改造的请示》(松农发〔2021〕5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区开展新浜镇和泖港镇部分设施菜田提升改造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资产情况

你区泖港镇黄桥村2005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面积750亩,投资额2992.3万元。新浜镇许家草村2006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面积750亩,投资额2993.84万元。形成连栋管棚、单体管棚、道路、沟渠、仓库等资产。

二、处置意见

1.分类处置。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对拟处置的资产进行评估,对确实因时间较长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核定价值并进行公开处置,所得资金上缴区财政国库。对保留的设施,应加以修缮,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发挥设施菜田的生产和保供作用。

2.分期处置。为确保地产蔬菜生产能力,对基地的提升改造应根据后续都市现代农业新建项目的落实情况分期处置,落实一批处置一批,新建设施菜田应符合宜机化等高标准设施菜田建设要求,在新建项目实施期间应确保本区蔬菜生产能力不降低。

三、加强管理

你区应做好报废资产账务变更登记工作,加强资产处置过程的监督管理,如出现违规违纪情况,应及时处理、认真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与单位的法律责任。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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