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松江区泖港镇建设2010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蔬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蔬菜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1]10 号
发布日期:
2011-01-2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蔬菜设施;项目;批复
松江区农业委员会:
你区《关于铆港镇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的请示》(沪松府[2010]86号)收悉,经组织项目评审,原则同意你区泖港镇建设2010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0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100亩,为保护地设施。建设地点为泖港镇黄桥村。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松江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633.8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139.63万元,管棚设施433.44 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60.75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220万元,区配套180万元,自筹233.82万元。建设内容超出设施菜田建设标准的由企业自筹解决。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10年12月启动建设,2011年12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此复。
附件:松江区泖港镇2010年保护地设施菜田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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