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例会要求 进一步提高农民培训管理水平
产生日期:2008-07-04 01:59 来源: 上海市农委办公室
为贯彻上海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民培训管理水平,6月20日,本市新型农民培训第二季度工作例会在青浦区召开。各区县农委教育培训职能科室和培训单位负责人,市农委种植业办、蔬菜办、畜牧办、水产办、农机办及培训中心培训负责人,市农广校等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农业部培训项目实施区县农委分管领导应邀参加。
会上,青浦区农委培训中心就如何在农民培训管理过程中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是去年以来运用第三方监管、发放指导券、训后考试等加强培训的具体实践作了主题发言。青浦区农委对面上培训管理工作作了介绍。松江区农委、市农广校分别介绍了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班的课件设置情况和创业农民培训班优选教师、精选课程、筛选实践教育点等做法和情况。
市农委社会发展处处长莫云华就本次例会的贯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认识抓监管。抓住本市农民培训中教学管理这一薄弱环节,建立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各培训单位之间教研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二是围绕监管促成效。要强化培训过程管理,积极探索农民培训第三方监管制度,逐步推进专业农民培训考试工作。三是面上普及抓精品。在做好面上农民培训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特色培训、品牌培训,今年要下功夫抓好创业农民培训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