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委、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治非洲猪瘟加强生猪移动监管的通知》(农办医〔2018〕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治非洲猪瘟加强生猪移动监管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2018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
沪牧医办〔2018〕3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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