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风机施工海域实施禁渔区管理的批复
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风机施工海域实施临时禁捕区管理的请示》(浦农委〔2017〕182号)及补充说明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在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风机施工海域及其施工辅助区域实施禁渔(临时禁渔)区管理,具体范围如下:
一、禁渔区域范围
1. 风机运行海域范围为以下五点连线范围内:
A 30°53′36.9978″N 122°04′57.0033″E
B 30°53′48.9979″N 122°05′37.0031″E
C 30°53′25.9975″N 122°07′54.0029″E
F 30°55′41.5278″N 122°08′47.1630″E
G 30°55′48.5252″N 122°06′05.1694″E
2. 施工船舶锚位及拖带回旋安全区域范围为以下五点连线与A、B、C、F、G五点连线的环闭区域范围内:
A′30°53′35.0994″N 122°04′35.4021″E
B′30°52′29.9993″N 122°05′29.6544″E
C′30°53′12.9713″N 122°08′08.7665″E
F′30°55′40.6796″N 122°09′06.7104″E
G′30°55′49.3928″N 122°05′44.9919″E
3. 施工船舶拖带航线范围为以下4点连线范围内:
X 30°53′47.2761″N 122°08′22.2193″E
Y 30°52′55.3403″N 122°07′03.4554″E
A3灯浮 30°52′19.32″N 122°09′57.72″E
A4灯浮 30°53′23.82″N 122°10′15.66″E
二、禁渔期限
1. 风机运行海域禁渔时间: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
2. 施工船舶锚位及拖带回旋安全区域禁渔时间: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3. 施工船舶拖带航线禁渔时间: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有关电缆路由保护水域范围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其他事项
1. 请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做好有关临港海上风电一期项目渔民生产生活的补偿工作,落实好禁渔期间捕捞渔民的生产生活事宜。
2. 请按照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做好相关水域的渔业资源环境修复工作。
3. 请自行做好禁渔区域公告、宣传工作,并加强对禁渔区的日常管理,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4.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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