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市、区(县)、镇和村协同推进有关工作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1-02-28 03:3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信息中心

各区(县)农业信息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十二五”农业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根据《关于推进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沪纪[2010]109号)、《上海市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沪农委[2008]第4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和为农信息平台的各项工作,明确各级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激励机制,加强平台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平台能够持续稳定运转并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制定《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协同工作考核评估参照标准》,请各区(县)遵照执行,并制定相应镇、村工作考核评估参照标准,完善平台建设的各项制度规范建设,做好2011年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和为农信息平台应用推进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上海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本标准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上海市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协同工作考核评估参照标准(试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信息中心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