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千村通工程”市、区(县)协同推进有关工作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0-03-05 01:57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信息中心

各区(县)农业信息主管部门:

    为落实《上海市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沪农委[2008]第428号)文件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为农信息平台的各项工作,明确各级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激励机制,加强平台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为农信息平台能够持续稳定运转并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制定《上海市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千村通工程”协同工作考核评估参照标准》,请各区(县)遵照执行,并制定相应镇、村工作考核评估参照标准,完善平台建设的各项制度规范建设,做好“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应用推进的各项工作。本标准从2010年3月10日起施行。

    附件1:上海市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千村通工程”协同工作考核评估参照标准(试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信息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标签: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