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府实事工程推进五十万亩基本农田有机肥推广使用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农委:
为进一步搞好畜禽粪便综合治理,改善土壤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本市2005年实施五十万亩基本农田有机肥推广使用,已列入今年市府实事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任务
按照市府实事工程要求,实施50万亩基本农田有机肥推广使用的基本任务是:完善畜禽粪便收集、处理系统,新建5家有机肥加工中心,秸秆、畜禽粪便处理能力增加到70万吨;通过市、区(县)共同努力,年内本市基本农田有机肥推广使用面积达到50万亩。
(一)推广范围。2005年推广使用有机肥以水稻为主,蔬菜为补充。水稻推广使用有机肥主要范围为本市规划的100万亩设施粮田,重点区域是各级丰产方、专业合作社及粮食规模经营单位。蔬菜推广使用主要范围为常年蔬菜地,重点推广蔬菜园艺场、标准化基地、出口蔬菜基地和绿叶菜种植基地。
(二)工作目标。全年确保完成50万亩基本农田有机肥推广使用任务,其中水稻45万亩,蔬菜5万亩。力争完成60万亩基本农田有机肥推广使用,其中水稻50万亩,蔬菜10万亩(任务分解附表1)。
新增畜禽粪便处理能力29.8万吨,使全市有机肥生产企业秸秆、畜禽粪便处理能力增加到70万吨。全年新建5家有机肥加工中心,分别为:宝山区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年处理鲜粪4.2万吨;奉贤区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年处理鲜粪3.2万吨;金山区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年处理鲜粪6万吨;崇明县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年处理鲜粪3.1万吨;农工商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年处理鲜粪13.3万吨。
二、推进措施及要求
今年市政府把有机肥推广工作列入市府实事工程,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市农委各职能处室、各区(县)政府职能部门都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保完成市政府实事任务的高度,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实施好五十万亩有机肥推广使用实事工程,市农委建立推进工作小组,由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发展处、科技处、农业处、畜牧办、蔬菜办、农技推广中心、蔬菜技术推广站、监察室等按工作职责落实推进(职责分工附表2)。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区(县)应相应组建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二)落实政策措施,明确补贴标准。为使推进工作落到实处,2005年市财力对推广使用有机肥每吨补贴250元,亩均150公斤,折合市财力亩补贴37.50元,补贴后每吨商品有机肥指导价为150元。各区(县)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增加相应补贴。
(三)增加生产能力,确保产品质量。要加强对现有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的管理和指导,使其不断完善畜禽粪便收集、处理系统。有条件的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处理鲜粪能力。5家新建畜禽粪便处理中心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年底建成投产,确保新增年产商品有机肥9万吨。同时要确保有机肥的产品质量,质量标准为:游离水分≤32%,养分含量≥4%,有机质含量≥30%,大肠杆菌及蛔虫死亡率等无害化指标执行GB8172标准。要督促有机肥生产企业严格按生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肥料监管部门既要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严格监管,又要对生产企业进行培训。科技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科技指导。
(四)狠抓主要环节,确保产销对接。落实有机肥推广使用,要切实抓住三个环节。一是落实肥源。要做好肥源调查工作,确定有机肥生产特约企业,落实好有机肥生产任务,并妥善处理好有机肥周年性生产同季节性使用的矛盾。二是落实推广使用面积。要根据有机肥推广范围、推广重点,把任务落实到基地和农户,并编制任务分解表,按季度落实推广使用面积。三是落实产销衔接。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则把有机肥企业提供肥源的质量、价格确定下来,有机肥合同数量要与本区(县)推广使用肥料的数量相一致。
(五)加强技术指导,建立评估机制。实施五十万亩有机肥推广使用市府实事工程,对农口来说是一项新工作,要强化工作指导、工作督促和评估验收。要编制商品有机肥宣传小册子、VCD等科普资料,广泛宣传使用有机肥的好处,引导农民积极使用商品有机肥。要对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户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商品有机肥。同时还要建立长期监测点,进一步加强对商品有机肥使用技术研究和使用效应监测。
为及时掌握推进动态和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市、区(县)建立有机肥推广使用信息反馈机制,按月由农业处、畜牧办、蔬菜办会各区县核查后汇总报综合发展处(表式附件4)。
附件:1、任务分表表
2、职责分工表
3、推进工作时间节点安排表
4、2005年市农委市府实事项目月度进度报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五年四月八日
附表1:
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
区 县 |
确保完成 |
力争完成 |
||||||||||||
水 稻 |
蔬 菜 |
合计 |
水稻 |
蔬菜 |
合计 |
|||||||||
第一 季度 |
第二 季度 |
第三 季度 |
第四 季度 |
小计 |
第一 季度 |
第二 季度 |
第三 季度 |
第四 季度 |
小计 |
|||||
闵 行 |
0.06 |
0.39 |
|
|
0.45 |
|
0.1 |
0.25 |
0.1 |
0.45 |
0.9 |
0.5 |
0.9 |
1.4 |
嘉 定 |
0.6 |
2.4 |
0.6 |
|
3.6 |
0.075 |
0.125 |
0.25 |
|
0.45 |
4.05 |
4.0 |
0.9 |
4.9 |
宝 山 |
0.5 |
0.85 |
|
|
1.35 |
|
0.075 |
0.2 |
0.075 |
0.35 |
1.7 |
1.5 |
0.7 |
2.2 |
浦 东 |
0.25 |
1.1 |
|
|
1.35 |
|
0.4 |
|
|
0.4 |
1.75 |
1.5 |
0.8 |
2.3 |
南 汇 |
2 |
3.3 |
1 |
|
6.3 |
0.125 |
0.125 |
0.25 |
|
0.5 |
6.8 |
7.0 |
1 |
8 |
奉 贤 |
2.4 |
2.5 |
0.5 |
|
5.4 |
|
|
0.262 |
0.138 |
0.4 |
5.8 |
6.0 |
0.8 |
6.8 |
松 江 |
0.2 |
4.3 |
|
|
4.5 |
0.05 |
0.1 |
0.2 |
0.1 |
0.45 |
4.95 |
5.0 |
0.9 |
5.9 |
金 山 |
0.8 |
3.7 |
2.25 |
|
6.75 |
0.1 |
0.15 |
0.15 |
0.1 |
0.5 |
7.25 |
7.5 |
1 |
8.5 |
青 浦 |
0.6 |
4.2 |
0.6 |
|
5.4 |
|
0.3 |
|
0.2 |
0.5 |
5.9 |
6.0 |
1 |
7 |
崇 明 |
1.3 |
6 |
1.7 |
|
9 |
|
0.2 |
0.3 |
|
0.5 |
9.5 |
10.0 |
1 |
11 |
农工商 |
0.6 |
0.3 |
|
|
0.9 |
|
0.125 |
0.375 |
|
0.5 |
1.4 |
1.0 |
1 |
2 |
小计 |
9.31 |
29.04 |
6.65 |
|
45 |
0.35 |
1.7 |
2.238 |
0.712 |
5 |
50 |
50 |
10 |
60 |
附表2:
职责分工表
责任单位 |
职责 |
第一责任人 |
具体负责人 |
备注 |
综合发展处 |
牵头处室,负责市府实事工程相关职能处室工作的协调,推进 |
唐海龙 |
莫云华 |
|
科技处 |
牵头处室,负责市府实事工程的科技指导 |
华炳均 |
余立云 |
|
农业处 |
有机肥推广产销衔接 实施四十五万亩水稻有机肥推广使用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
殷鸥 |
黄德安 |
|
畜牧办公室 |
组织协调推进完善畜禽粪便收集处理系统,协调推进5个肥料处理中心项目实施,肥源落实 |
赵子琴 |
朱从余 |
|
蔬菜办公室 |
有机肥推广产销衔接 实施五万亩蔬菜有机肥推广使用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
张四荣 |
楼幼琴 |
|
监察室 |
全过程行政监察 |
|
许有宗 |
|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肥料质量监管 用肥技术指导 |
王国忠 |
沈秋光 陆峥嵘 |
沈(监管) 陆(指导) |
蔬菜技术推广站 |
用肥技术指导 |
陈德明 |
陈德明 |
|
各区县、镇农业行政部门 |
本区(县)、镇推广计划制订、落实、协调、执法、补贴资金监管等工作 |
农委主任 (建议) |
农委副主任 (建议) |
|
各区县、镇农技中心、菜办 |
本地区肥源组织和具体销售,对用户登记造册 |
农技中心主任菜办主任 (建议) |
农技中心主任菜办主任 (建议) |
|
附表3:
推进工作时间节点安排表
时 间 |
主 要 工 作 |
3月 |
1、对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培训。 2、对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跟踪抽查、结果报市农委。 3、做好推广的计划落实工作,并签订供货协议。 4、验收1-3月推广使用面积5万亩 |
4月 |
1、继续对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户宣传和技术培训。 2、继续做好商品有机肥货源的产销衔接工作。对用肥单位(农户)登记造册。 |
5月 |
1、乡镇有关部门做好商品有机肥到户、到田工作。对使用商品有机肥的单位(农户)登记造册 2、对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跟踪抽查,结果报市农委。 3、制订商品有机肥示范方及试验方案。 |
6月 |
1、做好商品有机肥示范方和试验落实。 2、做好上半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数量和面积的汇总、核实;报市农委。 3、按商品有机肥使用实际,提出补贴资金分配额度报市财政 4、验收宝山区、农工商2家畜禽粪便处理中心项目,验收4~6月推广使用面积35万亩 |
7月 |
1、召开商品有机肥推广现场观摩会 2、对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跟踪抽查,结果报市农委 3、第一批补贴资金下拨到各区县 4、第二次肥源数量调查 5、选择一个区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方式请农民评价。 |
8月 |
1、做好有机肥推广技术指导。 2、召开水稻、蔬菜商品有机肥使用情况交流会。 |
9月 |
1、对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跟踪抽查,结果报市农委。 2、商品有机肥水稻、蔬菜生产示范方现场考察。 3、验收崇明县有机肥处理中心项目,验收7~9月推广使用面积5万亩 |
10月 |
1、召开下一年度商品有机肥推广计划工作会议。 2、肥料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继续对生产企业进行培训。 |
11月 |
1、召开商品有机肥示范方及试验工作总结会。 2、对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跟踪抽查,结果报市农委。 |
12月 |
1、商品有机肥推广数量和面积的汇总。 2、市农委按商品有机肥使用实际,提出核拨资金分配额度报市财政。 3、上旬在10区县范围中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方式请农民评价。 4、第二批补贴资金下拨到各区县。 5、验收奉贤、金山区2家有机肥处理中心项目,验收10~12月推广使用面积5万亩。 6、召开商品有机肥使用情况总结会。 |
附表4:
2005年市农委市府实事项目月度进度报表
上报单位 (盖章)
统计员: 电话: 手机:
项目内容 |
|
工作 进度 |
|
问题建议 |
上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每月25日之前报上月进度。
2005年市农委市府实事项目计划进度和考核目标
责任单位 (盖章)
项目内容 |
|
分季工作进度 |
|
全年考核目标 |
|
分发畜牧办、蔬菜办、农业处、农技中心、蔬菜技术推广中心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