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产生日期:2011-05-03 03:08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农业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1]2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上海市2011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和单产水平为原则,对农民种植的水稻、麦子、油菜、玉米、棉花等作物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质良种,加快优良品种推进步伐,确保农业生产稳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确保本市20亿斤粮食总量任务,稳定水稻种植面积,粮食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补贴范围

    水稻、麦子(小麦、大麦)、油菜、玉米、棉花实行良种补贴全覆盖。

    四、补贴对象

    2011年在本市范围内种植水稻、麦子、油菜、玉米、棉花的农户和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五、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政策意见》(沪府发[2008]15号)精神,水稻、麦子、油菜按照科学精量播种要求,采用实物补贴,统一免费向农户发放定量良种;玉米、棉花按中央财政要求,采用现金直接补贴。2011年市级(含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为,常规稻良种每亩补贴20元,杂交稻良种每亩补贴35元;麦子良种每亩补贴20元;油菜良种每亩补贴10元;玉米,按照播种亩次,每亩次补贴10元;棉花,每亩补贴15元。

    六、补贴资金拨付

    当年良种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按照上年实际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实行预拨制,年终按实际种植面积,水稻在当年进行清算,麦子等作物在下年进行清算。

    七、完善操作程序

    1、确定品种。年度享受补贴的水稻、麦子、油菜良种名单由市农委公布;玉米、棉花补贴良种由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推荐。

    2、规范公示。各村按各作物种植面积进行分户造册,并做好公示工作。公示选择在村委会公示栏和各村民小组等醒目地方,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公示内容要详实具体,应包括对象姓名(单位)、播种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总金额等要素。同时,必须将相关补贴政策、举报联系部门、人员以及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后将分户汇总的明细表,以村委会名义加盖公章后上报镇有关单位。

    3、严格核实。有关乡镇对村上报的内容进行汇总造册,并做好检查核实工作。乡镇政府是补贴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要组织人员对村上报的补贴资料与村公示文书进行实地逐一核查,确保上报与上墙内容一致,核查覆盖面需达到100%。核查后以乡镇政府名义,将本乡镇良种种植面积报告上报区县农业部门,抄送区县财政部门。

    4、加强抽查。区县农业、财政部门按照不少于10%农户比例对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组织抽查核实。核查无异议后,区县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将分品种良种补贴面积上报市农委,抄送市财政局。市农委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力量会同市财政部门开展抽样检查。

    5、规范补贴。资金拨付一律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或国库直拨。水稻、麦子、油菜良种补贴资金采用国库直拨方式,通过财政直接拨付到良种供种单位(企业);玉米、棉花良种补贴资金由区县农委会同财政,将补贴资金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一折通”发放到种植户,减少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

    八、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粮食直补操作办法,市农委负责做好当年水稻、麦子、油菜、玉米、棉花种植面积审核、汇总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农作物种植面积将补贴资金下拨至区县和单位。同时,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做好对补贴项目的监督工作和政策宣传工作,将补贴信息及时纳入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系统,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特此报告。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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