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八项政策措施是:提高农作物良种补贴标准,实施麦子拔节弱苗施肥补助,适当增加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扩大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示范面积,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启动高水平粮田设施建设,提前预拨水稻种植补贴等三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和执行国务院规定的稻谷最低收购价。
本报讯 记者从2月18日市农委召开的本市粮食生产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市出台八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新增8018万元投入粮食生产,以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本市今年出台的8项促进粮食生产措施是:一是提高农作物良种补贴标准。从2011年起,市级财政将杂交水稻良种补贴标准从每亩25元增加到35元,常规水稻良种从每亩16元增加到20元;麦子良种补贴增加供种数量,由原来每亩10公斤,小麦和大麦分别增加到12.5公斤和15公斤;建立良种补贴与粮价联动机制和良种储备机制。二是实施麦子拔节弱苗施肥补助。2011年,每亩麦子施用拔节弱苗复合肥15公斤,由市级财政每亩补贴10元。三是适当增加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为加大条纹叶枯病、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等重大病虫害的防治力度,市级财政将防治药剂补贴标准从每亩11元增加到20元。四是扩大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示范面积。2011年计划创建市级重点示范方60个(其中万亩以上方12个,千亩以上方48个)。市级财政分别补助每个万亩以上方10万元、千亩以上方3万元,主要用于高产创建的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助、信息服务、项目考核等支出。五是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011年市级财政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9000万元,比2010年新增1000万元,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对大型植保机械的购置补贴,以促进统防统治。六是启动高水平粮田设施建设。从2011年起,本市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域范围内,在完成“十一五”设施粮田建设计划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高水平粮田设施建设,以确保粮食的稳产高产。2011年启动建设1.2万亩。七是提前预拨水稻种植补贴等三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市农委、市财政局将在2月底前,将水稻种植补贴(每亩80元)、农资综合补贴(每亩90元)、农作物良种补贴等三项补贴资金,按上年补贴资金的90%预拨到区县,以利春耕备耕。八是执行国务院规定的稻谷最低收购价。
这次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韩正市长在上海分会场讲话精神,部署夏熟田管和春耕备耕等工作。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狠抓粮食和农业生产管理: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扩大示范方面积,试点实施整乡(镇)整村整建制推进,落实粮食高产创建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扩大杂交水稻种植。结合实际制定好“秋优金丰”、“花优14”等杂交组合新品种的推广计划,抓好种源和制种基地的落实;积极推进以水稻为主的病虫害统防统治。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提高专业化服务组织的装备水平;引导、鼓励和支持发展以村、合作社为单位以及家庭农场联户等多种形式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切实抓好在田作物生产管理。加强麦子拔节孕穗肥的施用,促进苗情快速转化,争足穗;努力完成69万亩次的蔬菜大春播任务和22万亩次的绿叶菜播种任务,为下一步蔬菜供应提供充足的货源基础,并合理安排茬口,均衡市场供应;密切关注春季低温、多雨等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做好各项防灾减灾工作;切实搞好春耕备耕工作。抓好160万亩水稻和55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面积的落实;切实抓好农产品安全监管。加强上市蔬菜、草莓等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确保上市产品质量安全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