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纳入2012年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项目的渔船进行拆解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3-09-04 06:3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金山区农委,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78号)和《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2〕100号)的精神,本市有3艘渔船纳入2012年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项目,现经审核并公示无误,准予对其进行拆解(详见附件)。
为确保本市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工作的顺利实施,请金山区农委严格按照《上海市海洋渔船拆解规程实施细则(试行)》及《上海市海洋渔业船舶报废补助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在定点拆解厂认真组织开展渔船报废拆解工作,做好有关证书收缴注销工作及渔船拆解监管工作,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渔船报废拆解工作完成后,金山区农委要会同区财政局于9月底前向我委提交书面请示,申请补助资金,并抄送市财政局,同时将有关证书注销证明原件和《渔业船舶报废证明》、《渔业船舶报废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渔业船舶拆解监督记录表》(原件)和渔船拆解现场监管照片等材料报送我委水产办公室,有关被注销的证书原件由发证机关自行收回。
附件:上海市2012年度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项目渔船名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9月4日